本地廉情
典型案例通报曝光
河间市纪委上报虚开发票典型案例
河间市郭村乡民台头村党支部委员孙立章等人违纪问题
违纪人员基本情况
孙立章,男,汉族,1947年1月出生,河间市郭村乡民台头村人,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初中文化。1998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公安员,2012年3月至今任村党支部委员(其中2016年8月至今任民台头村党支部负责人。
石振生,男,汉族,1949年6月出生,河间市郭村乡民台头村人,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小学文化,1985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民台头村支部委员,2015年2月至今任郭村乡民台头村党支部副书记。
刘海龙,男,汉族,1963年4月出生,河间市郭村乡民台头村人,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初中文化,2015年10月任村民领导小组成员。
主要违纪事实
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
1.2016年11月郭村乡民台头村共收到石油占地补偿款190970元,未入村财务账,直接坐收坐支,违反《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》;2.民台头村用石油占地补偿款在饭店消费5020元,属于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行为;3.孙立章将9560元石油占地补偿款据为已有,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;4.2017年10月,经孙立章、石振生、刘长水、刘海龙商议,由刘长水找超市老板郭世杰(群众),让郭世杰造出在超市消费27100元的明细账本,用于应付纪委调查,后郭世杰同意并将账本做好放置超市,于2018年1月10日被核查组提取。属于对抗组织调查行为。
处理结果
孙立章、石振生、刘海龙作为党员,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虚开发票、违反廉洁纪律,由于存在其它违纪行为,合并处理。根据2016年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,经河间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给予孙立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给予石振生、刘海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